吳宗融 2019年8月9日3 分鐘新型專利的長短處這篇要來和各位來聊聊專利的主角之一:新型。 什麼是新型呢? 新型是針對有具體構造產品來保護的專利制度, 只要具有結構特徵,小至膠囊、螺絲、迴紋針,大至汽車、加工機械等物品, 都可作為新型申請的標的。 與專利的另一主角:發明相比,新型的強項是:核准快、費用便宜。 新型核准快的原因,主要是審查上並不需要如發明,需要通過新穎性、進步性的實體審查,因此可以很快取得權利(約五個月),也讓繳納的規費相對發明便宜許多, 雖然保護年限僅10年,相對發明的20年來說,的確少了許多, 但這對於生命週期較短的消費性產品(例如盛極一時的自拍棒、冰霸杯)而言, 仍是相當適合的保護制度。 前面提了很多新型美妙之處,不過就像人無法十全十美,總會有些瑕疵問題,新型當然也有一些毛病,需要申請人納入考量: 1.權利行使受限制: 因為新型在申請階段並未通過新穎性、進步性的實體審查,故權利是否真的有效仍屬未知階段,也就是無法防堵換湯不換藥的產品取得新型專利權。 為了防止新型專利權人在此階段隨便行使權利,而對市場秩序造成不當損害,故專利法規定,新型專利權人欲進行警告時,需要出具新型專利技